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由三个支柱构成,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各类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企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能够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当前,我国持续推进企业年金提质扩面,但知晓度和参保率依然不高。背后原因有哪些?如何持续推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效激发企业参保动能、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近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我院研究员金维刚接受《工人日报》采访,解读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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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成本让一些企业望而却步
“企业‘不愿建’‘不会建’的原因较为复杂。”金维刚分析,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会主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年金需要专设团队,负责对账管机构、受托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等相关金融机构进行遴选、考核,以及办理职工年金缴费、待遇支付等相关业务,“较高的成本,让一些企业在考虑建制时望而却步。”
金维刚表示,一些企业内部人员结构复杂且流动性较高,难以适配年金全员覆盖的政策要求,叠加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宣传引导不充分等因素,也降低了企业的建制意愿。
此外,在流动性较高的行业,一些员工也会关心企业年金如何转移的问题。在社交平台上,也有人分享因考虑转移不便而放弃参保的情况。
对此,金维刚解释,按照2018年实行的《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可以与职工约定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这能够让职工在跳槽离职前理性地权衡,体现了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权益都予以适当地保护,是合理合法的。”金维刚说。
扩面重心应转向民营企业
当前,多数国有企业都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金维刚表示,扩面重心应转向民营企业。激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主建制动力,关键在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将企业年金纳入薪酬激励体系,作为企业竞争策略,以及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金维刚建议,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全国统筹的背景下,适时适当降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在企业年金运行监管方面,有企业反映,其托管银行未主动披露资金池收益数据。金维刚表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行为规范和业务考核,提高各类管理机构的年金管理能力和水平。
内容来源: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