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2021年,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民政事业发展被赋予了“共同富裕”这一鲜明的时代特色。两年多来,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强基兜底职责,着力高水平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赋能共同富裕的机制分析
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为民政赋能共同富裕注入了强大动力。民政赋能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以筑牢共同富裕基石为使命,以破解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充分运用现代化治理手段,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功能。
民政兜底服务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支撑
为了增强部分社会成员和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政府需建立相关制度予以保障。社会救助等业务是民政部门的主责业务,即通过有效的机制安排,兜住不发生贫困的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持续努力,我国已经全面消除绝对贫困问题,当前的任务是如何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此,通过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防范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能够使共同富裕具备更坚实的基础。
民政民生服务供给是形成合理分配格局的重要保障
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在缩小不合理差距方面作出更多努力,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民政在再分配、第三次分配都能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从再分配看,“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公共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加大民政事业费投入,如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儿童、残疾人福利,能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从第三次分配看,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有助于社会力量通过慈善组织等载体配置各类资源,并提供公益服务,这是落实好第三次分配的重要途径。
民政领域相关社会治理是营造共同富裕社会环境的重要依托
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社会治理是实现良好社会环境的基石。民政有大量的业务聚焦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都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为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氛围,能够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民政文化价值理念是推动精神生活富裕的重要力量
共同富裕不只是生活的富裕富足,还包括精神的自信自强,是物质和精神的全面富裕。民政文化在推动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富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核心价值理念从“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不断充实。近年来,民政部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如培育殡葬、婚俗等领域的向上文化,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民政文化所厚植的强大精神动力,能够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实践中迸发更大创造伟力。
民政赋能共同富裕的浙江实践
浙江民政系统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总目标,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围绕打造“浙有众扶”、“浙里康养”、“善行浙江”、“暖心服务”等“金名片”,积极探索民政赋能共同富裕的省域模式。
“浙有众扶”: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建设实践
以建设“1+8+X”大救助体系为支撑,推动构建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新格局。一是持续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着力破解支出型贫困救助、低收入农户认定、核对机构监管、特困人员财产处置等难点问题。二是推动社会救助提标扩面。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市域一体,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低保标准人均达到1149元/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统筹,人均达到1847元/月,特困照料护理费最高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三是构建救助服务多元参与格局。创新服务载体,推动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即“助联体”)实体化运行,县级“助联体”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已有10190个救助服务项目进驻“助联体”。四是打造“浙有众扶”应用并丰富智慧场景。实现26个部门横跨、省市县乡村五级纵贯。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按兜底型、急难型、支出型、关爱型、发展型分类精准画像、开展帮扶。
2022年9月,杭州市创新打造了“全城通”智慧助餐应用场景,老年人可在任一“全城通”老年食堂享受不等的优惠,并支持长者码、市民卡(身份证)或支付宝刷脸认证等多种方式结算。
“浙里康养”:家门口幸福养老实践
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力“浙里康养”标志性成果,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让基本养老服务触手可及。对低收入家庭中失能、高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1229万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细分13类老年群体,提供21项基本养老服务。二是探索“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组织开展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893家,机构床位数达到31.6万张;建设城乡社区照料中心2.3万家、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456家,实现两个全覆盖;通过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心食堂,以及依托养老机构、指定餐饮企业、发展邻里助餐、借助外卖送餐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三是推进“浙里康养”数字应用平台建设。建强“康养数据云”,优化受理、评估、办理、支付、监管等五个政务公共服务流程环节,打造智慧养老院、邻里康养、健康服务、福利直达、云上老年大学等N个为老微服务。
“善行浙江”:慈善事业发展增能提升实践
着力强培育、抓激励、促氛围,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切实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一是优化慈善发展环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发挥慈善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支持各地围绕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开展“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慈善信托、智慧慈善、慈善助力乡村振兴等试点,慈善信托备案资金规模达到20.33亿元,位居全国第一。二是加强培育扶持慈善组织。引导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参与设立企业基金会,培育发展社区慈善组织,推动有条件的慈善总会转型为枢纽型、支持型、行业型慈善组织,在全省千余乡镇(街道)、万余村(社区)布局慈善工作站点。全省登记慈善组织2070家,居全国第二。三是打造行善扬善载体。建立健全公益慈善褒奖体系,召开七届浙江慈善大会,慈善奖在省、市、县三级实现全覆盖。每年定期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积极倡导“随手捐”、“一元捐”等公益活动。打造“浙里有善”慈善数字平台,形成慈善资源精准对接需求、慈善募捐管理、慈善组织全周期管理服务等应用场景。
“暖心服务”:全周期基本社会服务供给实践
着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着眼民政公共服务更加贴心暖心,加强全周期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一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开展区域性集中养育,实现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覆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工作分别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二是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率先出台婚姻登记档案共建共享、婚姻登记信息规范共享、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等文件。三是深化殡葬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生态节地安葬,普惠性殡葬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全覆盖,六项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四是加快水库移民融合发展。优化移民安置流程,助推大中型水库新建工程提速增效。加强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助力移民安稳共富。
民政赋能共同富裕的展望
展望新时代新征程,要系统推进民政赋能共同富裕改革攻坚和制度变革,更好彰显民政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的特有作用。
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民政部门作为基本民生保障部门,在更好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因此,下一步制定出台推动民政赋能共同富裕的政策措施,始终要把回应民政服务对象基本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现代民政服务体系。
扩大和优化配置各类民政保障资源
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要有坚实的人力和财力物质基础,当前面临着地方经济增长放缓、基层服务力量不足等问题。因此,要积极推动将人、财、物等资源引向基层,建立人力资本投资长效机制,提升常态社会中的管理服务能力和紧急状态下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精细安排民政事业支出项目,更好发挥慈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充分发挥法治和数字化改革引领作用
浙江在谋划共同富裕重点任务时,特别强调了法治和数字化改革的引领撬动作用。因此,要加快民政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民政业务标准化,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推动重点领域服务的智能化,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加强数据资料综合分析运用。
(作者:浙江省民政厅课题组)
原标题:新时代民政赋能共同富裕的浙江实践研究
课题组成员
陈 斌 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杨一心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陈 川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
黄 瀚 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胡晓毅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黄 成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原载于:学习强国《中国民政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