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3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经办机构职责、便民利民要求、监督管理举措和法律责任。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带来哪些变化?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何文炯教授。
何文炯教授认为,《条例》的颁布主要是为了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具体地说,其意义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高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规范化水平,给老百姓以稳定的预期和良好的体验感,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规则更加合理、更加简洁、更加清晰、更加透明、更加便捷。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是一种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这种服务,旨在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围绕便民利民,《条例》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包括加强信息共享、减少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等等。这些举措该如何落地?何文炯认为,关键在于规则合理、方便百姓。具体来说,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规则要尽可能统一,体现国民基本保障权益的平等,这里包括人群之间的平等和地区之间的平等。二是经办服务的程序要合理,其核心是准确、便民,要求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尽可能地少,办理速度要快,资金给付和相关服务要准确而及时到位。此外,要充分利用数字化等技术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他认为,社会保险制度设计和经办服务应该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变化,尤其是要高度重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劳动力市场变化,如快递员、外卖员等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的增加;二是人口空间结构的变化,这些年来人户分离的现象越来越多。这就需要改进社会保险制度设计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使非正规就业者和非户籍常住人口能够顺利地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并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条例》也特别强调了“安全”的原则。对此,何文炯认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需要从以下五方面努力。一是改进现行社会保险制度设计,使之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坚守“保基本”的原则,保持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适度性,从而使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处于适度水平,同时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制,使社会保险资金足额到位;三是在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社会成员基本风险保障需要的同时,严惩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有效追回有关资金;四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增强社会保险制度的科学性;五是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则设计和技术手段,确保社会保险数据安全。
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