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荟萃 | 杨伟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四个政策基点

发布时间:2022-05-18浏览次数:10

编者按: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杨伟国教授在5月8日由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共同主办的首届“共享与发展·浙大论坛”圆桌论坛的发言。

杨伟国教授从中央有关文件部署和其团队的扎实研究出发,认为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把握住四个“政策基点”。

一、Active:积极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首先必须是积极的共同富裕。富裕是其基础,其本质在于生产性。如何提高生产性呢?第一是创造工作机会,工作是积极的共同富裕的基础。第二是促进工作匹配。就业结构性问题导致人岗匹配的困难,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主要还是结构性的,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都存在。第三是提升工作能力,教育创新势在必行,终身学习势在必行。

二、Innovative:创新的共同富裕

创新的共同富裕涵盖了从分配到保障多个维度的变革。首先是从原先的按劳分配过渡到按人力资本要素(知识、技术、管理等)分配。其次是从按人力资本债权分配过渡到按人力资本股权分配,即把劳动者的人力资本股权化。第三是在平台经济下,从人力资本收益转向基于人力资本与个人财产资产化的共同收益。第四是从薪酬保障过渡到劳动权益保障,构建基于自然人身份和工作收入的新社会保障体系。

创新的共同富裕不只是需要延续性创新,更需要范式性创新。第一,推动工作要素创新:从岗位到工作任务、从劳动力到人力资本、从劳动关系到人力资本关系。第二,推动工作形式创新:从组织型转向自主型、从集中型转向分布型、从单一型转向多元型。第三,推动工作形态创新:从雇佣型主导转向雇佣型、合作型、自由型并存发展。

三、Responsible:负责任的共同富裕

负责任的共同富裕,最为根本的是要培养“自我负责”精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鼓励国民勤劳创新致富,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负责任的共同富裕,还要小心“父爱主义”,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在警惕父爱主义的同时,也要注意筑牢基本保障。对于陷入困境、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或者说在疫情等特殊时期,基本保障既是现代国家应尽的责任,有利于保障人权,也是促进社会生产、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机制。

四、Sustainable:可持续的共同富裕

可持续的共同富裕有三个要点。第一,在宏观目标上,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党的执政初心,这必然要求我们搞可持续的共同富裕。第二,共同富裕要坚持循序渐进,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特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第三,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需要和可能,把共同富裕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政府不能什么都包,做兑现不了的承诺,关键是要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民生保障的建设。

宏观上的可持续的共同富裕也有赖于微观上所确立的 “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机制。价值创造不必然带来共同富裕,但却是共同富裕(价值分配)的必要条件。价值评价和价值分配模式又会反过来激励或者阻碍价值创造。这也是微观层面上将前述的“积极的”、“创新的”、“负责任”的共同富裕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