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息:林卡、季梦婕、蒋闰润,2022,《新征程中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经验反思与中国道路探析》,《社会发展研究》第4期。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林卡)、浙江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MSW)中心(季梦婕、蒋闰润)
提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面临来自各方面的风险与挑战。在各种挑战中,“中等收入陷阱”是许多国家都面临的,而有的国家能够有效地应对这一挑战并成功地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有的国家由于应对失序而落入这一陷阱不能自拔,甚至导致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倒退。本文通过对东亚模式、东南亚模式和拉美模式的研究,比较其在经济增长、国际贸易、社会政策方面的实践,揭示了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转型对于实现“跨越”的重要性,以此为基础总结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三重路径,进而讨论了这些经验对中国社会发展所具有的政策意义。
关键词:社会政策 中等收入陷阱 全球治理 可持续发展 共同富裕
一、导言:中等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陷阱”
我国我国社会已经进入发展的新时代。当前,我国设立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并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此,坚持以发展为导向,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需要应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和考验。在各种挑战中,“中等收入陷阱”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一个基本挑战。同先行工业化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虽然整体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在历经40多年改革开放的努力后,我国达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并步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行列。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1997年中国从“低收入国家”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并在2010年从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进入了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到了2021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Gross National Income,GNI)上升至11890美元(张歆、李唐,2022),接近世界银行对高收入国家设立的门槛。据此,我国即将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这一成就的取得,既是40年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经济在21世纪进入国际大循环,并在社会政策中推进社会保障的全覆盖,通过新农村建设和精准扶贫来推进政策发展的积极成效。
我国这些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在形成新的发展条件和新的发展目标。目前,我国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发展目标,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战略导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包括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可以预期,在新的发展背景下,我国社会将不断向前迈进,最终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进入丰裕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蓝图。当然,这一发展进程也会面临种种问题和挑战,需要对发展环境及其社会后果展开政策分析。围绕“中等收入陷阱”议题展开讨论,有助于避免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明确发展导向、探索新的政策路径。
我国“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由世界银行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6》中提出。它是指发展中国家在达到3000至5000美元的人均收入水平后,可能会因为增长缺乏后劲而陷入停滞状态,迟迟不能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现象(郑秉文,2011)。在此阶段,这些国家有可能会失去在劳动力成本与作为新兴市场吸引外来资本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也会因为经济结构转型和社会体系的重构,造成社会冲突和危机。据此,许多研究者认为一些国家在突破人均收入3000美元的“起飞阶段”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后,会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吉尔、卡拉斯,2008)。这些国家一方面会面临发展进程中积聚的社会矛盾随时可能爆发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会由于战略失误或受到外部冲击,陷入经济增长停滞的困境。作为结果,在众多的中等收入国家群体中,只有很少的国家能够成功地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根据2020年10月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可以得知,中等收入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在全球总量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人口占世界的75%,也拥有全球贫困人口的62%。因此,如何跳出“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对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都是挑战。
我国对于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转型这一问题的考察,需要结合相关国际经验进行探索。本研究基于各国的发展历程,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方面进行比较,审视新兴工业化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不同于既往只从经济和政治领域出发的讨论,本研究聚焦社会政策和社会治理状况的变化,考察经济社会转型的社会风险和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的实践,回应实现共同富裕等社会政策目标。
二、有关“中等收入陷阱”研究的回顾
在理论层面上,一些学者对于从中等收入到高收入国家的社会转型进行了系统性的描述。例如,蔡昉(2013)将经济发展的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即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脱离低收入阶段)、经济发展的中级阶段,以及进入高收入经济体的阶段。在后两个阶段中,中等收入国家的发展会进入临界点。有些国家可以突破经济增长的瓶颈,但有些则可能陷入停滞,甚至出现倒退,从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对此,卡拉斯和柯里(Kharas & Kohli,2011)强调,当中等收入国家在几十年内仍不能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就可以被认为是落入了“增长陷阱”。菲利普(Felipe,2012)进而进行了相应的推算,提出如果一国超过42年未能从中等收入国家转变为高收入国家,则可视该国落入了“中等收入陷阱”。
在以“中等收入陷阱”为主题的国际经验研究中,学界目前较为关注的是以巴西、阿根廷等国家为代表的拉美模式,但我们也不应忽视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为代表的东亚模式和以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为代表的东南亚模式的经验。在对这些经验的总结中,郭金兴和胡映(2015)通过对拉美、东南亚和东亚经济体进行比较研究,发现经济增长绩效、经济增长的条件与制度质量是决定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因素。全毅(2012)对东亚模式进行分析,总结这些国家通过科技进步带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的经验。姜文辉(2016)指出,东南亚各国由于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不能及时从以要素驱动为主的经济增长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主的增长,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方浩(2011)在分析拉美模式时认为,拉美地区难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原因是受利益集团影响形成的偏差性政策导致社会资源配置无效。可见,减少利益集团的影响,消除二元体制,增强国家治理水平,是拉美模式的重要经验。
实际上,学界目前对于“中等收入陷阱”是否是一国走向富裕繁荣历程中的必经阶段是存在争议的。胡鞍钢(2010)认为,“中等收入陷阱”并非新奇的经济社会现象,而只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般规律,因为许多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也有过类似的过程。蔡昉(2011)利用经济学分析中的“均衡陷阱”进行类比,讨论“中等收入陷阱”概念的合理性。也有学者认为“中等收入陷阱”仅是个案,并非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例如,高伟(2010)就认为“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个例而不是普遍现象,因而这一“魔咒”是可以被打破的。
对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原因的研究,一些学者强调经济因素,也有一些学者注重社会层面的因素。在经济方面,波斯(Paus,2014)认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社会转型受到了产业竞争力和科技竞争力两个方面缺陷的影响。张德荣(2013)对“中等收入陷阱”发生机理的研究揭示,不同发展阶段中经济增长的动力各不相同:在中高收入和高收入阶段的国家中,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是制度改革和技术进步。霍斯曼和赫戴尔各(Hausmann & Hidalgo,2014)也指出,一个国家能否成功地实现向知识密集型产业的转型是其能否实现“跨越”的关键问题。也有一些学者强调这一产业结构转型的进程势必会带来劳动力市场和收入格局的变化,譬如简克斯卡等人(Jankowska et al.,2012)在对拉美国家经验的讨论中指出,过度城市化被看作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田雪原(2006)也提出,拉美国家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过度转移导致了畸形的城市化,从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在社会稳定方面,处在“中等收入陷阱”中的国家常常在社会治理方面,面临因快速城市化和社会阶层分化导致的社会问题,从而影响后续的经济发展。郑秉文(2011)认为,形成“拉美陷阱”最主要的原因是收入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差距过大,使经济发展难以为继。为此,一些学者把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看做经济成长的重要前提条件(Kharas & Kohli,2011;Jankowska et al.,2012),也有一些学者论述了社会福利供给与“中等收入陷阱”之间的关联。崔俊富等(2020)提出,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福利作为保障,但过高的社会福利也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羁绊。焦晓云(2016)分析了拉美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认为超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福利会占用过多资源,有可能使国家陷入“社会福利陷阱”。此外,黎安(2015)从“后发外生型”转型国家的视角进行分析,认为“中等收入陷阱”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福利陷阱”。
有分析认为,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常常具有十个基本特征,包括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民主乱象、贫富分化、腐败多发、过度城市化、社会公共服务短缺、就业困难、社会动荡、信仰缺失和金融体系脆弱(胡鞍钢,2010)。上述特征既是经济社会转型的困境造成的,同时也加剧了社会转型的压力和成效。因此,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必须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方面进行努力。实现这些目标可以走不同的道路,但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新知识要素能够强化经济增长的内在驱动力,提高新知识要素在驱动经济过程中的地位成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选择(萨克斯,2015)。由此,适时转换经济增长动力机制,推动经济转型是规避“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当然,对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不能停留在对于影响因素的抽象讨论上,而要通过各国的实践历程来进行阐发。由于各个社会所面临的发展条件和经济状况千差万别,这些关键因素在不同的条件和社会环境中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对于这些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路径的讨论只有放到相应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才有具体的内涵。基于这种认识,我们需要探索中等收入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不同的转型路径。依据各个地区由中等收入国家走向高收入国家进程的特点,本研究共讨论了三类模式的发展经验,并把不同的发展经验进行比较分析。其一是东亚国家和地区中的“亚洲四小龙”。这些“小龙”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和积极奋斗,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其二是东南亚国家中“亚洲四小虎”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行的努力,但这些国家至今仍未能够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其三是拉美国家所进行的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努力,其大多未能成功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三、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不同路径
我国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处于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要在一般意义上谈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结果和驱动力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因此,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基于对不同类型特点的考察,总结其各自的发展经验。在步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进程中,东亚作为后起的工业化地区,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进程中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而东南亚国家则遭受了挫折。此外,拉美国家中处在中等收入阶段的国家很多,且较多国家长期徘徊于这一阶段,其发展的条件与东亚和东南亚模式有所不同。本研究将讨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史及其在此进程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
(一)东亚模式:生产主义路径
我国东亚国家和地区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常常继续沿着生产主义的发展路径推进。这主要体现在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快速的经济发展。它们采用外向型的发展战略,深度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充分利用东亚新兴市场所具有的经济活力,快速从中等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阶段。它们吸取来自于欧美的资金、技术、市场需求并利用其所具有的人口红利、劳动力价格优势,以及出口贸易方面的关税优惠来获得经济腾飞。在社会政策上,这些国家和地区把经济增长的目标放到第一位,优先于民生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建设。这种政策导向被何立仁(Holliday,2000)评论为生产主义的社会政策,从而为东亚社会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的经济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驱动力。
我国具体地说,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通过采取出口导向型战略来提升日本经济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在此发展进程中,日本关注农业社会的转型和改造,缩小城乡差别和不同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差别,率先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韩国政府也通过采取出口主导型的经济战略赢得了“汉江奇迹”,从贫穷国家跃升为中等收入国家,并用8年的时间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步入了高收入国家的行列(金华林、张汉泽,2017)。对此发展进程,一些研究者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胡卫、高桂芳,2009),而新加坡也大力推进出口导向战略,使经济发展实现了从生产链低端部门向高端部门的转移(Rothstein,2005)。在中国台湾和香港,这些经济体以实现经济增长和培育消费市场作为发展战略,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其根本原因在于寻找快速的经济成长资源与当时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
我国面临不断增长的经济发展压力,这些国家和地区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也采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方式来缓解社会阶层之间的压力(张飞、全毅,2012)。在社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为回应民众在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及公共健康照护方面不断增强的诉求,这些国家和地区发展了诸如全民医疗、全民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促使社会政策的制定朝着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并实现福利扩张的方向发展。
我国由此,东亚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历程表明,经济发展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因素。尽管影响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入高收入阶段的因素很多,但经济发展的状况决定了这一进程的推进程度,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一议题本身就是讨论如何从中等收入国家上升到高收入国家这一问题的。在东亚,“后发效应”导致其在工业化进程中把发展经济作为突出任务,建设“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战略在引领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这些国家和地区成功进入高收入社会的经验表明,强大的经济基础可以为社会发展形成良好的宏观环境,有利于民生保障政策的改善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并最终进入“丰裕社会”。
我国中国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进程中要把发展的任务放到首位。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要具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认识,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来推进现代化进程。在观察东亚地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时可以发现,经济发展进程本身会不断形成新的发展条件,因经济发展而造就的经济基础会创造出新的发展需求。这些需求在前期的发展中可能并不存在,但在经济基础的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从而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驱动力,有助于实现社会进步。
(二)东南亚模式:市场风险与国际环境
我国与此同时,东南亚国家的经济成长历程让我们得以一窥发展进程中国际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影响。这些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进展顺利,特别是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这四国的GDP增长率大多达到5%—10%,被誉为“亚洲四小虎”。这些国家的政府一方面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农业政策、环境政策,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另一方面也在社会保障方面对公众提供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有限的社会保护。其基本的发展方针是利用民间资源来推动经济发展,用发展型的社会政策来推进社会进步。但与“亚洲四小龙”相比,东南亚国家在产业结构转型方面的力度不大,出现了产业结构单一和高度依赖出口的特点。其经济活力和体系运作的稳定性与“亚洲四小龙”相比更为脆弱。在对社会基础的改造上,一些传统社会文化要素(例如种族、宗教和文化方面的问题)也给发展进程带来阻碍。其结果是经济发展催生了社会改革和转型的需要,但社会基础的转变仍然十分缓慢。
我国但是,在研究这些国家社会转型的进程时,我们也看到国际因素对这些东南亚国家的发展造成了巨大影响。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给这些国家稳步增长的经济势头带来了严重的打击。危机的触发点是索罗斯等“金融大鳄”对泰国货币的狙击造成泰币大幅度贬值,致使整个东南亚区域中的国家面临经济大幅缩水的困境。作为结果,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欠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大笔债务,只有马来西亚通过实施多项保护国家金融体系的硬性货币管制条例才得以幸免。这些国家的经济一直到2004—2005年才恢复到亚洲金融危机之前的状况,但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再次使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发展大受挫折。迄今为止,东南亚国家的发展速度仍然比较缓慢,尚未成功走出“中等收入陷阱”。
我国东南亚国家的发展历程反映出在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进程中,国际经济环境与国内的经济结构转型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些东南亚国家中,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大多较低,社会转型深度也有所欠缺。并且,这些国家在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进程中,面临种种不利的国际经济环境造成的障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东南亚国家成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失败案例。因此,“中等收入陷阱”议题不仅与社会不平等加剧等内在因素有关,也与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国际市场的状况相关。外部环境不仅在国际经贸往来和国际金融运作中有所体现,也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和民生状况,并制约了国家发展的空间。
我国这些发展经验及教训昭示,在现代化进程中,国际环境的变化及各国对这些变化的应对策略是决定这些国家发展状态的重要影响因素。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要高度关注国际环境的变化,充分调动有利因素,避免不利因素。特别是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全球环境的变化已经密不可分。中国需要广阔的市场空间,也需要调动相应的全球资源。在经济体量不断增大的今天,中国经济对国际市场和资源的需求远超从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意味着需要更多的资源来支持发展。因此,正如我们从东南亚模式看到的,缺乏国际市场的支持将使经济发展陷入困境,面临发展的风险。为此,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有必要继续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与各国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开放包容和共同繁荣的世界,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良好的国际环境。
(三)拉美模式:收入差距与社会稳定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也与社会结构的转型相关。在拉美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冲突并存,形成社会财富的两极化,从而阻碍了这些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进程。在这一地区,许多拉美国家的人均GDP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超过了3000美元。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等国家利用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的比较优势吸引外资,利用进口替代战略推动本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后,由于收入分配结构的失衡抑制了国内消费水平,使得国内需求增长缓慢(魏枫,2012)。既有的增长机制和发展模式无法应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形成发展的系统性风险,使经济增长出现大幅度波动或停滞。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国家的经济增长开始放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直到2009年,许多拉美国家依然在3500至6000美元的人均GNI水平上徘徊(杜传忠、刘英基,2011)。从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拉美国家中只有智利和乌拉圭成功进入高收入国家,而其他国家一直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
我国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一些学者认为,在经济战略中,拉美国家实施的进口替代战略,提升了国内工业的生产量,减少了对于进口产品的依赖(马岩,2009),但也引发了市场资源配置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风险(江时学,2013)。也有人强调,在此进程中一些国家的政策缺乏稳定性,出现债台高筑、通货膨胀、国际收支不平衡等问题,诱发经济危机(王一鸣,2011),令市场资源配置和经
济成长的可持续性陷入困境。当然,在拉美国家普遍深陷“中等收入陷阱”的环境中,智利在2011年率先跨越这一发展阶段,步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齐传钧,2018)。在过去40年中,智利经历了经济、政治和社会层面的改革,消除了限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政府干预,从而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经济发展态势和社会政治环境(陈秀红,2021)。
我国在社会层面的状况中,拉美国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社会冲突增加、社会结构变迁缓慢。由于政治体制问题而形成的特殊利益集团,致使社会矛盾频发,使国家难以维持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方浩,2011)。对此,一些学者认为,“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源就在于缺乏制约利益集团的制度体系(卢现祥、罗小芳,2013)。孔泾源(2011)也认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共同特征都是基本制度存在缺陷,政府供给不足,风险不断累积。这些经验表明,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时,政府既要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又要合理地约束自身权力,平衡与市场的关系,保障制度合理转型。同时,也要通过公共财政等手段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Kuznets,1955)。
我国在社会政策项目的建设中,拉美国家中有的沿用俾斯麦的社会保险传统(比如阿根廷、巴西等),也有国家以社会救助为基本政策工具(比如智利等),还有的国家构建了具有强化普遍主义理念的左翼社会政策体系。然而无论这些国家的社会政策体系在源流和特点上具有怎样的不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各国都进行了私有化改革的实践。但因为这些国家收入分配两极化的特征在国际比较中较为突出,社会财富大多集中在高收入人群手中,导致普通家庭的消费需求难以提升,而拉美债务危机导致的经济困境和社会政策私有化改革导致的社会排斥更加剧了社会发展的风险(马晓河,2011)。在进入21世纪后,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强化社会救助和实施普遍福利的政策来降低社会排斥现象,也在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本等方面加大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我国拉美国家的经验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许多启示。它表明经济的成长会伴随着收入差距拉大和社会团结撕裂的风险,因而需要采取社会政策的手段进行协调。从拉美经验来看,21世纪中许多国家实施的社会救助项目增强了社会的包容性,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收入差距和社会排斥方面的矛盾,也强化了这些国家发展再分配型社会政策的导向。当然,仅仅依靠收入再分配机制的协调作用仍然是不够的,因为再分配机制只能调整纳税者和受益者之间的矛盾,而对于处在再分配体系外的其他群体的影响则十分有限。因此,根据拉美经验,发展社会政策、加大社会开支对于民生事业的支持,是经济稳定增长的必要保证。在中国,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和精准扶贫,基尼系数在不断下降,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但是,需要看到的是社会各群体和阶层间的贫富差距、利益冲突仍然明显存在,并反映在各种社会现象中。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
四、三条路径的综合比较及其数据基础
在描述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三条道路之后,我们接下来对此展开比较分析。为了说明以上三个模式的特点,本文利用统计数据分别从三个方面来考察相关的社会指标,这些指标包括经济增长的程度(表1)、国际贸易的状况(表2),以及反贫困和社会政策的状况(表3)。其时间覆盖区间是1995年到2020年。在表1中可以看到,东亚区域内的经济体早在1995年之前就已经跨过中等收入阶段,但随着经济体量的加大,其经济增长率也逐渐降低。相反,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增长率高,但其基本收入水平低,未能成功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拉美国家的GDP增长率低于东亚国家,但其收入水平高于东南亚国家。这三个模式的比较说明,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努力离不开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从近年来的状况看,当国家经济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之后,这些国家在经济社会方面就会具有较强的抗逆力。
表2反映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国际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在进出口额占比方面,东南亚各国比重最高,而东亚与拉美相近。仅有新加坡例外,这是因为作为国际船运的交通枢纽,新加坡的进出口额占比都出奇的高,成为特例。根据表2中数据可知,在经历金融风暴后,日本和韩国的国际贸易占比仍在稳步上升,但东南亚及拉美国家则受到较大影响,马来西亚甚至出现了断层式的下降,体现了其对国际贸易的强依赖性与经济结构的脆弱性,难以在国际性风险的冲击下保持稳定发展。但是,各个国家的进出口额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体现了在全球化进程下各国都扩大了对外贸易规模,在提升国际交往水平方面做出努力,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显然,对外开放将本国生产力与国际需求相衔接,走向更大的市场与发展空间;但这也造成本国经济对国际贸易的高依赖性,从而使其具有一定的脆弱性。
表3反映的是各国在反贫困和收入再分配方面的状况。在这三个模式中,东亚模式与东南亚模式相近。在东亚,日本和韩国的基尼系数大多在0.35以下,新加坡也在0.33—0.43左右,拉美国家大多在0.42—0.60,从而形成鲜明对比。东南亚国家居两者之间,其经济发展的水平较低。当观察根据国际标准线划分的贫困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数据时,可以发现日本和韩国的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1%以下,东南亚各国随时间推移有大幅下降趋势,印尼的下降速度最为明显,从1996年的51.3%降至2020年的3.5%。体现了这些国家在反贫困事务上的努力效果显著。但对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基础而言,这些国家仍然缺乏提供广泛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
此外,下图反映了部分国家社保的社会缴款在公共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这些缴款包括雇员、雇主和个体经营户的社会保障缴款,以及其他来源无法确定的缴款(这其中还包括了对由政府运营的社会保险计划的实际或估算缴款)。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资料,2002—2019年全球均值线在6.5%—11.5%之间,高收入国家均值线在30%左右浮动,而中等收入国家则只有1%或2%左右。韩国的比例在高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均值线之间。泰国各年比重均低于全球均值线,但稍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均值线。在拉美国家中,三个国家的差距较大,巴西和阿根廷的历年数据与高收入国家均值线较为接近,而智利的数据则低于全球均值线、稍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均值线。
可以看出,像韩国等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其社会缴款在国家公共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较高,基本上在20%—30%左右,与高收入国家平均占比较为接近;而泰国、智利等国家的社会缴款占比相对偏低,基本上都在5%左右浮动,接近于中等收入国家的均值线。显然,社会缴款占比可以被视为一个国家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依据,因为恰当的社会福利水平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因素。东亚及拉美国家始终保持着较高的社会保险缴款水平,社会福利水平只增不减,但拉美国家的缴款比例与其他国家相比偏高,东南亚国家的缴款比例较低(甚至低于全球均值线)。其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为滞后,导致其至今仍未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五、探析中国道路
我国由此,在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中,东亚模式和东南亚模式都把发展的关注点放在了经济成长方面,拉美模式则昭示了经济成长与社会制度发展的关联性。拉美国家的突出特点是收入差距较大,基尼系数在全球比较中处于高位。因此,减小收入差距、实施普惠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是拉美国家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而在东亚和东南亚国家中,收入差距相对较小,其发展的挑战主要来自经济全球化和技术现代化。这三种模式为全球的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借鉴,让我们看到,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进程中,不同的社会由于其经济条件和历史时刻的特点会形成不同的发展路径。对于我国来说,在进入跨越阶段后如何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把蛋糕做大”,走向富裕社会,实现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目标便成为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中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理念时,应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鼓励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接近并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
我国同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完成进入高收入国家的任务也需要有良好的国际环境条件。国际经济波动、停滞或倒退会直接制约国家摆脱“中等收入陷阱”,倘若一国的经济体系本身很脆弱,也就很容易受外在因素的影响。比较东亚和东南亚国家的发展状况,“亚洲四小龙”很好地抓住国际机遇,利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的有利经济条件和国际环境(包括国际市场中的低利息)顺利地跨过了“陷阱”。但“亚洲四小虎”则无此幸运,在其踏上中等收入的台阶、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历史时刻,亚洲金融风暴打碎了它们经济腾飞的希望。随后的几次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加剧了它们发展的困境。这些经验启发我们在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行列时,既要推进结构转型,建立比较成熟、耐冲击的市场经济体系来增强国家发展体系的抗逆力;也要积极推进国际合作、扩大国际贸易,从国际市场获得原材料、资金技术的支持,拓展海外市场、强化市场供应链的运作,从而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
我国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进程与收入分配和阶层结构密切相关,经济发展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市场失灵”使财富积累和经济权力高度集中,深刻地影响着投资机会的分配,经济不平等也会对社会经济制度形成重要影响(世界银行,2006)。特别是对于拉美国家来说,这些国家采取的进口替代战略导致了资源错配和收入分配不公,进而激化了社会矛盾(Krueger,1993;林毅夫等,1994)。可见,收入分配不公导致的贫富差距过大会弱化社会团结,加剧社会矛盾和阶级间的冲突,因此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缩小收入差距、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就成为解决分配问题的基本出路。
我国这些经验对中国社会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在大步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行列时,需要大力提升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动能,推动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目前,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中等收入群体具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社会政策要高度关注并确保公民的财产权,采取税收优惠的手段,做到“藏富于民”。为此,作为实现社会现代化目标的基本内容,要培育和发展中等收入群体,强化中等收入群体对创造财富的积极心态,使其能够赢取社会认同。社会政策可以通过“提低扩中”的途径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形成橄榄型的社会结构,为早日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走向“丰裕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我国当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仅需要完善制度和相关社会政策,也要转变观念和认识。在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过程中,全社会需要加强社会现代化的知识基础和知识社会的信息基础,倡导科学、理性的法治理念。道德理念和法治意识不仅要求培育一定的产权和财富理性观念,也会影响着人们的社会信任、行为理性和对于市场规律的尊重。由此,在设计社会政策的发展路径时,我们既要关注政策手段使用的合理性,也要考察其理性基础和价值前提,以应对社会观念改变所导致的组织行为变化。新时代中,人民群众已不再局限于物质上的满足。因此,更要为个体创造自我实现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普遍具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而,要大力倡导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观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愿景。